桂房协〔2017〕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物业企业服务人员法律法务意识,经研究,我会将于2017年11月下旬起陆续分期举办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法律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结合工作需求,广西区内自愿选择参加培训的物业企业服务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1、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疑难问题解析;

2、业主大会筹备组疑难问题解析;

3、业主大会投票疑难问题解析;

     4、业委会备案疑难问题解析;

5、业委会的权利边界疑难问题解析;

6、业委会换届选举疑难问题解析;

7、业主知情权和撤销权疑难问题解析;

     8、政府指导部门的性质和地位;

9、人民法院司法倾向性观点。

三、主讲老师:邀请广西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粟勤生授课。

四、培训的形式:

专题讲授、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我会在全区计划陆续分期举办培训班,结合培训报名人数实际情况,各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由各物业企业服务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培训,培训费300元/人(含培训讲课、场地、会务等费用)。

七、其他事项

为统筹做好各期培训班的工作安排,保证培训学习质量,每期培训班的人数限180人左右。自发文之日起我会培训部开始接受培训报名,并按照培训报名人数的先后顺序来安排培训班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额满即止。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将参培人员的报名回执发送电子邮件至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卢金凤、李滋泉。

联系电话:0771-2264338(兼传真)、0771-2260183

电子邮箱:530383916@qq.com

 

附件:1、粟勤生简历

2、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法律实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粟勤生简历

 

一、个人信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注册物业管理师、高级验房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宁市政府立法咨询员

广西物业管理行业专家

广西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

《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专家

《广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主编

《广西首届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命题和评卷专家

二、主要业绩

曾经在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和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管理和法务工作10余年,专长于房地产物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多次参与广西和南宁市相关物业管理立法起草或论证工作,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委托,在全区各相关地市开展数十次物业专业和岗位知识培训,受多家房地产物业企业邀请,对企业员工进行近百次房地产物业管理法律和实务知识培训,多年来各类物业管理教育培训的学生学员累计达近万人次。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律师,先后担任十余家公司法律顾问,代理企业处理过数百起物业疑难复杂诉讼和非诉讼纠纷案件。在公开刊物发表《物业公司走出举证困境》、《物业时效定生死》、《评物业撤管与移交两审差别》、《法院应该受理业主委员会选举争议吗》等专业论文,数次接受新华社、南国早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专访,在广西物业管理行业享有声誉。

三、培训专题: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法律实务

    物业收费纠纷法律实务

    前期物业管理疑难问题解析

    物业新型疑难案件解析

    物业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实务

广西法院物业典型案例解析

    常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实务解析

    物业最新政策和热点纠纷解析



附件下载: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法律实务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docx